委托人依据相关事宜向咨询人员或者咨询公司获取所需要的意见,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报酬。一般关于这类的票据都不好开,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些业务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可以证明,开具发票易产生虚开。
在一笔费用中,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,并支付一定的报酬,我们常见的居间费经常发生在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。居间费的定义可以说与佣金的性质差不多,这种相关品目的票据也是不好开具,没有很好的方法证明业务是明确发生的,居间费也没有市场价,支付的方式,支付多少都不好判定。
不以实物形式而服务性的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相关价值的活动,费用以劳务活动进行计算,生活服务,公共服务,教育和卫生等服务都是可以归属在这里面,绝大多数都是以个人非雇佣身份获取报酬。
以上这些费用,正常的情况下,都很难开出来相对应的发票,即使开出来了,也会面临很高的个税,所以很多个人都不太想提供发票。但是公司却又实际发生了这笔业务,如果没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,也会面临很高的企业所得税。如何来解决呢?
如量大能提前办理核定征收,免于年底办理企业多,开票量过大,引起不必要的风险!!!